2017年2月立春之日,四川得益绿色食品集团就收获了雄鸡高歌之年份“回报红利”:经国家农业部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财政部、商务部、人民银行、国家税务总局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、中华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审定,集团又一次获得“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”证书。从次获选开始,得益绿色截止目前已经连续多年获此殊荣,从未在“国字号龙头榜”上间断缺席。
“国字号龙头企业”的审定评选,是根据中央关于“在选择一批有基础、有优势、有特色、有前景的龙头企业作为国家支持的重点”的要求,在范围开展的评审定级工作。成为龙头企业,除了各项要求十分严格而外,还有一套完整的运行监测管理办法: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每年3月底前按要求报送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表和年度发展报告,作为监测评估的重要依据。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对所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所报材料进行汇总、核查。核查无误后报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。专家组根据企业报送的材料,按照本办法进行评审,提出评审意见。根据专家组的评审意见,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运行状况进行分析,完成监测报告并提交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定。对因违法违规发生重大质量事故、上市违规操作、偷税骗税和存在坑农害农等违法违规行为的,取消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资格,并收回证书。
经过严格的监测和评定之后,按照相关规定,监测合格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,继续保留资格享受有关优惠政策;监测不合格者,取消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资格,不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。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将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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